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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闻】农村建房起风波 现场调解解纷争
作者:蔡建利  发布时间:2024-03-12 08:57: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岐山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最短时间、用最小成本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以和为贵、案结事了,避免“小问题”成为“大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因旧宅年久失修,便通过第三人与被告签订《农村自建房包工包料施工合同》并附有施工图纸。房屋建成后,原告认为二楼层高没有达标与被告产生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对所建房屋进行整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分析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案件事实进行核实。经了解,案涉房屋已经全部竣工,双方因层高问题发生矛盾,双方各执一词,态度坚决,均拒绝调解。考虑到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且直接判决可能需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会极大增加当事人负担。为彻底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实地走访、就地勘察。



现场勘察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第三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的见证下,对房屋二楼的层高多处取点进行了测量,并从诉讼成本、时间效率等方面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现场引用了“六尺巷”、“将相和”等历史典故,引导当事人“和为贵、善为本、诚为先”,最终被告愿意减少5000元的工程尾款,原告同意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履行完毕,案涉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及在场村民表示高度赞赏。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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