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当事人赵某亲手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审理,清正廉洁办案”的锦旗送到了岐山法院梁岐法官手中,深切表达了对法院高效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赞扬和由衷感谢。
2020年5月2日,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升降机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租赁施工升降机。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交付升降机并正常投入使用,但被告至今未支付租赁费用,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涉楼盘涉及多起建工领域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逐项审核认定。为快速固定案件争议事实,确定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及时开庭审理,依法查明案件事实,耐心释法说理,并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锦旗虽轻,分量却重。它诠释了岐山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念,彰显了岐山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纾困解难上迈出的坚实步伐。下一步,岐山法院将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紧扣审执主责主业,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