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携手相看两不厌”。但近日,岐山法院凤鸣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中,两位老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双方执手数十载,本是安度晚年的时候,何故竟闹上了法庭?
“我现在老了,没有收入,经常要看病,但老伴却不管我,也不给我钱看病。”原告巨某流着泪向法官述说着多年委屈,承办法官李维斌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和老人详细沟通案件情况。得知被告曹某正因病住院,为尽快化解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李法官即刻前往医院,耐心给曹某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不厌其烦的倾情调解,曹某终于打开心扉,吐露苦水,这也让巨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双方彻底打开心结,巨某随即留在医院照顾曹某,并向法官提出撤诉要求。
法官寄语
夫妻扶养义务不仅包括物质上的相互供养、生活上的相互扶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相互慰藉。夫妻之间相互扶持、患难与共也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更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