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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和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08:54: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蔡家坡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为规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我院将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正常办公秩序、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8时起,我院全面恢复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正常办公秩序及线下诉讼活动,引导当事人有序办理业务。

二、恢复院机关、各人民法庭安检工作秩序,进院人员请遵守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安保检查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安保、防疫检查;

2、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扫描场所码,外市来院人员的防控要求以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为准;

4、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未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拒不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以及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不得进入院区,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5、自觉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喧哗、不吵闹,理性文明办理相关业务,办理完后请及时离开。

对恐吓、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扰乱诉讼场所正常办公秩序,故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继续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1、线下邮寄:

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审查;

执行材料邮寄至我院执行局(注明具体承办人员);

信访投诉材料邮寄至我院信访办;

答辩状、证据、上诉状等审判案件材料可与办案法官联系后邮寄至我院(注明具体部门和承办人员)。

邮寄地址: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岐山县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722405

诉讼服务电话:(0917)8566990

信访接待电话:(0917)8566993

执行事务电话:(0917)8566920

2、在线立案:建议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陕西”或“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立案及缴费。

3、在线调解:建议与办案法官或调解人员联系,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陕西”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进行调解。

4、在线庭审:建议与办案法官联系,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出庭”小程序,实名验证后按照开庭时间进入“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参加庭审。

四、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线下工作方案(详情我院微信公众号)。

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岐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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